李想忍不住摸了摸宋桀的脑袋,这小孩儿偶尔是真让人心疼。
“别摸我头发。”
宋桀不善地把他手打开。
饭后。
照例要在燕都一轮游。
李想对诸夏的古老文化还是比较感兴趣的,便随着大部队,跑去皇宫逛了一圈。
又在皇陵走了走。
最终发现,这些景区和前世的区别不大,只是把屋檐上的一些神兽换成了小精灵。
墙上的壁画也变成了小精灵和人类而已。
李想看了一会儿,本以为是什么预言,或者历史的记录。
没想到全是那种“孔融让梨”之类的小故事?
大部分都在歌颂小精灵和人类的友谊。
结合皇室成员的信仰——凤王。
这舔凤王的想法不要太明显。
李想发现,这里就连龙袍也变成了凤袍,只是绣的比较抽象,不仔细看,一时半会儿还认不住出来。
“听说这件衣服,是用凤王的羽毛织的,火烧不烂,刀枪不破。”
宋桀悄咪咪透露。
他这话一说,边上的炽焰咆哮虎整明白后,立即蠢蠢欲动起来了。
火烧不烂?
五千度高温看你烂不烂!
“想什么呢!”
李想一巴掌拍在它胳膊上,“打算把你的训练家送进去啊?”
“哢嗷。”
炽焰咆哮虎笑嘻嘻地挠了挠脸。
这家伙应该是不敢的,更何况凤袍外也有能量罩防着。
李想拔了一撮虎毛,任由阿福在那儿痛得嗷嗷叫,心想这玩意儿应该不至於是凤王羽毛织的。
哪怕是也不可能全都由凤王羽毛构成。
“传说中在黑暗时代,黎明破晓之际,凤王将这件衣服赠予了一个人类,诸夏的最后一个王朝就是他创建的。”
宋桀生怕李想不知道历史,跟个导游一样,在边上说个不停。
黑暗时代?
李想不止一次听到这个词汇,但在网上所能查到的资料极其有限,它就像海贼王里失落的历史一样,被埋葬了。
“这件衣服是凤王给的?”
他转头问道。
“传说,传说里是这样,最后王朝几百年蝇营狗苟,编造历史和来历并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。”
宋桀如此回复,在联盟未出现之前,这个世界是烂透了的。
直到联盟将这些家伙都碾过去,世界才逐渐变得“美好”起来。
说起黑暗时代。
李想知道某个被他遗忘在脑后的小伙子,更有话语权一些。
他最近二十四小时开机,就等着林枫给他打电话,可既然没打,证明林枫没有遇到雪拉比。
好可惜。
……
回校。
夏季赛结束后,是长达两个半月的“假期”。
校方似乎想让他去招生,去勾引这届青训营的毕业生,听说有好几个人才。
分数没他高,但也非常厉害。
然而。
李想必须得回家了。
再不回去半年没见到自家宝贝儿子的殷女士,说不定会和他断绝母子关系。
徐鹤那边好像没办法做主,他便亲自去找白婉华,向她提出了申请。
白婉华能有什么好说的。
李想毕竟才十五岁,都未成年,回家省亲很正常。
所以哪怕有人想留一留李想,她也没同意。
至於恶魔猫脑子的事情,定好的医院在魔都,等哪天有空过去就行。
林枫那边。
确确实实没能再遇上雪拉比,他的包裹倒是已经寄来了。
五个玻璃瓶,里面是绿色的液体,看上去让人觉得像苹果味的汽水。
口感也像。
林枫说每天喝五十毫升,喝一个星期就够了,再多容易出问题。
如此。
李想带着行李,和他的小精灵们,一个人坐上了回青城的飞机。
宋桀在青城可没有亲戚,自然不会和他一起回去。
再说这小伙子还得应付他在饲育家学校上学的姐姐。
顺带一提。
他的沙基拉斯在长久的不懈努力下, 终於进化成了完全体。
——扬沙特性,沙漠暴君班基拉斯。
综合战斗力直接暴涨好几个等级。
李想是很高兴的,因为他可以白嫖到一只准神,宋桀的小精灵他还不是想怎么rua就这么rua?
这只班基拉斯性格也是非常有趣,好像又变回了一开始那个喜欢东啃西啃的小恐龙,经常对家里地器械进行各种糟蹋。
都说准神耗钱。
李想觉得确实如此,每个月光家具和装修计划都不知道多少钱了。
相比之下,只喜欢打电动,偶尔砸几个键盘鼠标的巨金怪简直是天使。
如果超级进化后能听话的话,就更好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