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贞复是感动的,此时此刻他正在赞颂大公无私的,高风亮节的,英勇善战的好基友夜郎王。这哥们真够意思,当欧贞复带着两千多半死不活的东瓯军卒走出丛林时。见到的是军马严整的夜郎军。
“兄弟,你辛苦了。前些时你派来的求援军卒已然说了你的事情,别担心。有哥哥在,定然帮你驱逐那些汉人。帮助夺回属于你的疆土与子民。”夜郎王金竹很豪爽的拥抱欧贞复。
昔年共同战斗过的友谊使得两人之间亲密无间,各自当上国王之后。更是礼物书信频繁,每隔两三年便要会盟一次以示亲近。而且两家更是通家之好,金竹的女儿已经说好要嫁给欧贞复的儿子,只是二人年纪尚小,所以没有举行婚礼罢了。
“多谢大哥,小弟不知道怎样说才好。今后我东瓯与夜郎永世为盟,绝不背弃。”欧贞复激动得无以复加,眼泪都下来了。能够雪中送炭这才是真哥们,男人这辈子要落魄一次,才知道谁最在乎你。
“兄弟你连日来劳顿,先在哥哥这里休息。只是给哥哥派些向导便好,哥哥已经整顿好军马。这便带着我夜郎勇士,去将那些该死的汉军全部消灭。给兄弟你报仇雪恨。”
金竹大大咧咧一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样子。大山里面的人是实在的,他们不轻易相信人。可一旦相信了一个人,便会将自己的性命交给对方。金竹是相信欧贞复的,所以拿他当兄弟。
可欧贞复却不这样想,他不确定这些装备简陋的夜郎军能否击败汉人。夜郎军大多打着赤膊,不知用什么东西在身上画一些五颜六色的图案。只有少部分穿着竹甲,弓箭手少得可怜。更有不少人拿着吹管,青铜兵刃也不多。大概只有一两千人装备了青铜兵刃。
最普遍的武器还是木棍,这些皮肤黝黑的家伙拎着一根比他们胳膊还粗的大木棍。看上去倒是蛮威风,可真对阵起那些虎狼一般的汉军,结果可能并不美妙。
欧贞复没有提醒金竹,也没有告诉金竹汉军的强大。留了心眼儿的欧贞复借口身体不好需要将养,派了一些向导便打发金竹出征。
临走时,欧贞复还将自己的盔甲赠送给金竹。以示二人共同战斗之意。
“兄弟你好好将养身体,待下一个月圆之时。为兄便将胜利的消息传递给你。”金竹颇为自信的说道。
“小弟在这里恭候大哥的佳音,只要身体允许。小弟会立刻赶往前线,与大哥一同奋战。”欧贞复说着,还对金竹躬身施礼,表达自己的谢意。
夜郎王对欧贞复这个兄弟真没得说,将自己的宫室让给他居住。尽管这里闷热潮湿,蚊虫巨多。但终究比严酷的丛林要好。
欧贞复急匆匆的来见欧贞鸣,这一路虽然颠簸。但欧贞鸣得到了极好的照顾,甚至欧贞复不舍得吃的东西都要给欧贞鸣吃下。
“二弟,你怎样?感觉好一点了没有?”
“大哥,臣弟对不起你。这个关键的时候居然病倒,跟随夜郎王前往东瓯收服失地的,本应是臣弟才对。”欧贞鸣已然可以坐起身子,此时情不自禁的自责道。
“二弟,即便你身体使得。为兄也不会同意你去,你当时躺着没看见。那些夜郎军的装备还不如咱们,去了只有送死的份儿。
咱们拿着刀剑尚且不能赢下来,他们拿着大棒子能打得过汉人?以为兄看来,这两万多夜郎军在丛林里尚可一战。不过去上沙,为兄看则是凶多吉少。”
“大哥为何不阻拦他们?”欧贞鸣大为惊异,让这些夜郎军在丛林里阻击汉军不是更好。为何要他们是送死?
“傻兄弟,咱们的东瓯已经被汉人占了。就凭着咱们这一千多残兵,还能打回去?不若让这些夜郎人去死,咱们趁着夜郎国空虚,想办法占了这夜郎。
汉人不会追过丛林,更不可能在丛林里跟咱们打。仗打到这个份儿上他们也累了,不然那些追兵绝对不会忽然收兵。为兄可以想见,汉人此刻正在东瓯城大肆搜刮,估计过不了多久便会撤兵。
不若让汉人在撤兵前,与夜郎王打上一仗。只要消灭了夜郎军队,咱们就是这里的霸主。”
欧贞复打着鸠占鹊巢的主意,这是欧贞鸣没有想到的。虽然这个打算有些无耻,但欧贞鸣知道。这是最为符合欧家利益的决定。
“大哥,无论何时臣弟都是您的马前卒。早晚有一天,臣弟要和那些汉人清算这笔血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