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成了暴君的彩虹屁精[穿书]_92(2 / 2)

澹台熠长得并不粗壮,可以说哪里都不粗壮,手指指节分明,修长又白皙,手背上的青色血管虽若隐若现,却也不影响其通透的光泽,在阳光下握成拳头时,像是一块儿洁白温润的绝品玉石。

但也并非易碎品,那因为握姿而凸现出来的骨骼明显充斥着力量感。

他真的哪儿都长得绝妙,毫无破绽和瑕疵,若硬要找一处瑕疵,那便是他身上那柄绝世无双的宝剑了,那样一个大火鸡实在不应该长在一个美人身上。

但他又是穿衣显瘦,脱衣有肉,长得又十分高挑,要说多违和其实也没有。只是宋普见过之后,再和澹台熠这穿上衣服的正经样子联系在一起,便觉得怎么看都十分违和了。

等等,他总是想澹台熠那大火鸡干啥?

宋普连忙将思绪拉扯回来,再看向澹台熠,他唇角虽含笑,却又带着几分克制,“孤还以为能与宋卿心有灵犀一点通,未曾想宋卿还要想这么久。”

宋普生怕他后悔,赶紧道:“让臣想想,……难道是陛下之前给臣看的那颗蓝宝石?”

澹台熠唇角勾起的弧度也真切了些,“宋卿猜对了。”

他拳头朝上,朝宋普打开了拳头,他那洁白通透的手掌心里,果然躺着一颗熠熠生辉的蓝宝石。

此时阳光正好,照射在澹台熠手掌之中,将那块蓝宝石晶莹剔透的光芒尽职地折射出来,更衬得它绝非凡品,价值连城。

宋普呼吸都屏住了,他倒是不像女子一般那么喜爱晶莹闪亮的事物,他更看重宝石身后的价值。即使家没了,带着这颗宝石去当铺也能换不少银两,下半辈子的生活起码是够了。

想得更夸张一些,若是能回去现世,这颗宝石也能跟着他回去,他还回家继承什么破蛋糕店啊,卖了这颗蓝宝石买他妈几栋楼做包租公快乐收租一辈子不好吗?

这才是潇洒肆意的人生啊!

宋普眼睛都红了,“陛下待臣当真无限宠爱,臣实在是受之有愧!但陛下美意,做臣子的又怎敢不受?”

他伸出爪子,搭上澹台熠手掌,脸上露出笑来,尖尖的小虎牙很难控制着不冒出头,“臣收了这颗代表陛下荣宠的宝石,日后更会尽心尽力地伺候陛下。”

然而澹台熠却重新握住了拳头,顺带将宋普的手指也裹夹在手掌之中,“宋卿这话,莫非孤不送你宝石,你便不会尽心尽力伺候孤?”

宋普:“……”

我的好陛下,你可真他妈是个大钢筋!